撰稿人:中華理教總會副秘書長/董福澤
一、沿革
理教原名「在理」後改名「理教」,為明末崇禎十六年(西元一六四三年)癸未科進士羊來如所創立,迄今已三百八十餘年矣。(羊祖原姓楊為遁避清廷加封派任改姓羊)融合儒釋道三家之精華為一理,採三家之長而現代化,以天地育萬物無私無我之心為我心,貫徹「天人合一」之聖道。以陰陽合一生生不息之理為公理,發揚「心物合一」之真理。倡行戒煙戒酒,增進國民健康,講求倫理道德,增進國民健康,講求倫理道德,增進國民品德,提升國民氣質。
民國卅八年中央政府遷來台灣,趙總領正東書曾於卅九年春召集教友在台復教,首先恢復中華理教總會。於四十三年由中央政府內政部函台灣土地銀行公產代管部撥交台北市中華路一段一七四號(西本願寺)為中華理教總會接管使用。先後以鉅資加以修葺,內部煥然一新。東鄰總統府,西鄰中興大橋,南鄰龍山寺,北鄰西門市場,為國際觀光名勝之區域。非但為台灣寺廟之冠,在東南亞古剎亦少見也。不料於六十四年四月五日午後發生火災,損失慘重,所有經典、冊籍、法物、法器,及重要文獻均付之一炬。觸目驚心,迄有餘悸!其間聖佛寶殿雖遭焚毀,但仍以殘餘小屋改為佛堂,常駐法師供佛頂禮,從未間斷。當將上情已分別函報內政部及台北市政府等有關機關,並擬就地重建計劃書表各在案。
理教總公所,於遜清光緒廿四年二月清廷敕令在理教,應在國都北京設立總公所,凡各地設立在理教公所,須頒發傳道鑒定證明書,經北京巡警總廳加蓋大字印,該鑒定證書於光緒廿四年二月生效。凡成立在理教公所得持該鑒定證書向當地官署登記。連國外大韓民國仁川義善堂公所亦持有此鑒定證書傳教。在創教三百五十年慶典會後展覽,看見此證書無不讚揚,在外國能保存八十餘年實在不容易。
台灣清心堂公所,於五十四年三月一日成立。由總領正趙東書兼任主持,開壇傳教,為台北教區齋期、法會、參佛、求順聖地。不僅為海內外教友及歸僑有所依歸,且影響大陸人心,至深且鉅。地址即今之台北市中華路一段一七四號。
理教係以愛國敬親為宗旨,內則配合政府建設台灣暨復興中華文化運動,外則以發展組織於東南亞,期以達到度人度世和睦邦交之鵠的。本教在台復教時,曾承國民大會第五次會議第一五四號提案,「扶植理教」。於四十三年三月十八日經大會決議通過。嗣經行政院函國民大會趙代表東書,另以行政命令通知所屬各級官署,「輔導理教發展」各在案。惟本教舊址,台北市中華路一段一七四號,曾於六十四年四月五日午后發生火災,損失慘重。趙總領正不忍鑒於以廿餘年親手和智慧慘淡經營的中華理教總公所,毀於一旦,痛心疾首,筆難盡述。嗣經到處呼籲,力謀籌劃重建,因情形特殊,事與願違。終以年事稍長,積勞成疾,回天乏術。不幸於六十九年六月卅日「了凡」。值茲五年當中,吾教前後發生兩次巨變,可謂不幸已極!惟教務不能一時無人主持,曾於七十年五月經全教法師會議,決議通過。票選由宏道領正陳志泉繼任第十三世第廿三代總領正。即日宣誓就職。並由首席教正(立法委員)張金鑑監誓,始完成此一歷史性的神聖使命。八十五年五月九日陳志泉總領正依教規將總領正大法傳給宏道領正林松輝繼承。八十六年七月廿三日陳志泉總領正「了凡」。由宏道領正林松輝繼任第十三世第廿四代總領正。
二、信仰
理教圓山觀音洞公所,位於台北市圓山之顛,空氣新鮮,風景秀麗,是信教徒內修外弘的好處所。在外表上看來不甚起眼,但因為它是家喻戶曉的大慈大悲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的所在,而發生令人嚮往的萬丈光芒,是理教供奉聖宗古佛最高神祇的所在(俗稱觀世音菩薩)。因為由總領正陳志泉、理事長林松輝主持得宜,領導有方,暨常駐法師誦經祈福,使一般善男信女,每逢假節日,扶老攜幼,登山朝拜,及參佛求順者絡繹不絕。如遇齋期,由總領正及理事長率領信教徒由台北趕赴山頂膜拜,參佛求順、誦經、捧齋,更是盛況空前,法喜充滿。兼以洪李靖、殷振球、王觀禮法師大德善行,招待熱心,贏得一般登山朝拜者的認知與肯定。於是當場皈依及奉獻者,爭先恐後,場面令人感動。
觀音洞公所,不僅是一座現代文明社會的菩薩道場,也是一艘苦海中普渡眾生的慈航。因此都抱著以「佛心為我心」的大願,共同為濟世救難弘揚理教而努力!並以涓滴成海,集沙成塔的決心,與八方道親及海內外善心大德人士提出擴建觀音洞公所計劃藍圖,由於千百萬人奉獻的資產心力,來諦造這座現代化的吉祥道場,諒在不久的將來就會呈現在大家的眼前。因為長城與羅馬都是人造的,這種偉大建築的成就,都是出於無數善心人士心靈的結晶,及賴有偉大民胞物與的大德。最後才獲得這樣偉大而應有的果實。
信仰的對象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這個條件必須是存在的。
這個對象是有崇高的德性。
我們信仰這個對象是有引發向上的功能。
凡一個信仰宗教的人,和沒有信仰宗教的人完全不同。有信仰的人隨時隨地都會約束自己,檢討自己。凡事推己及人,就是自覺覺人,非獨善其身,而是兼善天下。惟信仰宗教的人,都能心安理得,安貧樂道,等於心中意馬有了韁繩,自然走入正軌,捨邪曲之路也。
信仰須經過信解行證四個階段:
「信」──孔子曾說過:「民無信不立」。又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豈可以行之哉」。由此看來,離開了信,不但什麼都做不成,而在社會上根本不能立足。然信有「正信」與「迷信」之區別,也就是智與愚之分。智世能導入善報,愚世導入惡源,正與迷,智與愚,會產生差之毫釐,失之千里不同之後果,吾輩可不慎歟!
「解」──是以理智來分析它是正是迷?是智是愚?也就是追求正理的所在。
「行」──在理論上有了正確的共識與肯定還不夠,要理論與實踐連繫起來,付諸實施,勇往直前,不達目的絕不終止,千萬不要光說不做。
「證」──澈底運用理智來考核所行的是正是迷?是智是愚?在行的過程中,有無偏差?經檢討與研究認為相符,大家一致予以肯定,證明行的方法沒有絲毫的錯誤,顯係所行是正確的,如此當收事半功倍之效。
信仰的目的:秉承師訓,發提仁愛精神,弘揚濟世大道,為理教開拓於未來。信仰聖宗古佛(觀世音菩薩)為最高神祇。學習理道,就是啟發人的良知,如良知能被啟發,人心就會轉變,換句話說:由污染的私慾。就可化為清淨的善念,進而發出大慈大願的良能作用。惟人是萬物之靈,本來性善,而習相遠。如想做個修持的人,談何容易?不過我們有創造美好人生的能力和決心,惟有修持善行,才能走上成功之路。所以我們不是追求物質的享受,而是充實心靈上的無窮無限的快樂!我們相信清淨無染的善念,定會淨化被公害污染的社會。進而匡扶世道,造福群倫,藉此實踐倫理道德,改善社會風氣,端正人心,促進大同理想早日實現,為人類開拓光明燦爛美好的境界。
國者人之積,人者心之器,國家之隆污,繫於人心之振靡。惟宗教以正人心去邪惡,裨益於世道人心。而宗教以信愛為基礎,自求多福,與人為善,謀求精神上的寄託,及生活上的慰藉。內則誠意正心,外則淑世善俗,實為和人群端正風,維持社會安定,促進人生幸福之主要力量!
三、教義
理教教義:重忠孝與五倫,實踐八德,以淫盜妄煙酒為戒律。
惟理教生活條件有四:
戒煙酒能健身窒慾,塞禍亂富國本。
勵忠孝,旨在愛國家愛民族,敬父母睦鄉鄰,樹頂天立地之人。宏繼往開來之業。
尚仁義,仁者愛人,己立立人,己達達人。重友誼,講團結,以禮儀為懷,與人無爭,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重義理,究天人之道,分義理之辨。識分際,守紀律,正明分,崇理智。理教以理為生活基準,理者即天理,乃自然之法則,守之則存,舍之則亡。理者不可須臾離也,離則非理也。
理教自教宗羊來如創教迄今已三百八十餘年矣。歷代祖師除宏揚教義點傳聖道外,並協助政府推行戒煙戒酒之政令,功在國家,澤被萬民。興教育息鬥爭,修己助人,正人心善風俗,厥功甚偉。清廷以理教實行忠孝,戒除煙酒,功在社稷,曾頒詔諭:通令各省縣市予以輔導。其間之豐功大德,善行義舉,嘉言義行,不勝枚舉。民國十七年國民政府核准理教立案,列為吾國正式合法宗教之一。
理教為濟世救人,先修「入世」法,本正心修身的工夫,行仁度道,教化世人,進而研究真理,探討人生的奧秘,由入世而「出世」做到性命雙修,超凡入聖,以明明德而至於止善之境界。如人能實踐力行,久行不怠,不僅世界趨向光明和平之路,亦是人類返璞歸真,同登道岸的指針。理教講的是五倫八德,八德中以孝為先,為人子者。順親承志為孝。能孝其親。即是孝道。俗語說:百善孝為先,如孝沒作好,其餘九十九善,都是空的。此孝之意義也。孝是中國固有文化獨具的美德,是人性的尊嚴,社會安和的因素。由此可知中華文化的基礎,是建立於倫理道德,而倫理道德的實踐,是以孝道為中心。例如我們的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第二是弟。先生為兄,後生為弟,兄弟為手足,應該兄友弟恭,上和下睦,同氣連枝。根本一體,相親相愛,視同手足,這是政治昌明,民族興盛的新生力量。我們要推行中華文化運動,就必須發揚這種偉大的傳統倫理道德精神,以培養國民相親相愛高尚的情操,進而造成優良的社會風氣。第三是忠:我國傳統倫理的道德,以忠孝為本。就西方最文明的國家講的忠字,還沒有像我國講的這麼認真。並能夠把忠孝講到極點,國家就可以自然強盛,這也是儒家政治思想中所主張的德治、以忠為本。忠孝盡其心,竭其力,言必行,行必果。這行一致而不自欺。忠於國,忠於事,忠於友。事上竭誠謂之忠,教人以善謂之忠,此忠之意義也。第四是信;孔子曰:「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俗語說:「酒逢知己千杯少,友不信義半個無」。總而言之,人若無信,活人也等於死人。自欺者無信,虛偽者不實,此信之意義也。第五是禮:表示敬意的儀容謂儀禮,敬重賢人,謂禮賢下士。人之有禮謙恭遜讓,無禮則序亂,序亂則不成社會。禮可以正三綱序五倫,詩云:「禮是隨身寶,能消萬禍山,為人須復禮,正己化愚頑」。孔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此禮之最高意義也。第六是義:義是人際關係中不可缺少的,如沒有這個義字,人類的行為,就會長夜不旦,永遠失去光明和正確的方向。故義者乃天地間之正氣,倘能輸財仗義,神則欽,人則行,光於前,裕於後。在人身至大至剛。百折不斷,惟勇惟直,義氣凜然!孔子曰:「君子義以為質」。此義之意義也。第七是廉:財帛不在眼中謂之廉。廉字清貧,不肯濫貪,淡泊明志,儉約養廉,不寡不偏,貴在身清。孔子曰:「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此廉之意義也。第八是恥:知恥乎勇,明恥教戰。惟人性本善無惡,只因耳聽邪聲,染其心,私慾生,不知恥,不知羞,胡作胡為,為脫韁之馬,進而失去理性,觸犯刑案而入獄者,大有人在。於公於私。良可惜欸!俟其良心發現,已悔之晚矣。孔子曰:「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為能知恥,又能雪恥,此恥之最高意義也。
四、儀規
夫宗教之創立:必須具備教義、信仰、戒律三種要素。繼經典之產生,範貽淑世,澤被八方。本教教宗羊來如秉賦聰穎,覺世牖民,事親至孝,聞於鄉里,廿三歲科進士。在京師親歷喪君亡國之痛,遂懷反清復明大志,為適應當時的環境,毅然決然由反清復明志節,一變而為愛眾生愛人類以教救世為宗旨。乃擷取儒釋道教義之精英,而特注重修持。為推行便利,採取宗教傳教方式,揭櫫愛國敬親及實踐不吸煙不飲酒之戒律。自明末開山宏道以來,講求內功外果,循忠孝儒行為「入世」規範,在止於至善。參佛法道功為「出世」修,修到自性圓明通澈,與理合真,進而超凡入聖。其目的:小則可以清心寡慾。與世無爭,而作為一個守法守紀的好國民,大則可以證道成真,同登佛境。我理教興起於國家變亂艱難環境中,屹然成為世界性宗教之一,歷劫不磨,聖道彌光、信教徒日夥。固然由於聖宗古佛冥冥中之靈佑,亦係我歷代先師沐教宗羊師祖道行之教化,暨繼承衣缽者努力之所致也。
為統一海內外各地理教堂公所統一傳教規範,及傳教儀式,在台復教後,秉承師訓及綜合過去各地公所傳教習慣的方式,彙齊統一印製成冊,藉以規範,實行一致,訂名曰:「理教規範」。俾各地理教堂公所傳教師人手一冊,普度八方,光大理教,茲簡列於下:
理教徒婚喪喜慶儀禮之規定: 凡本信徒男婚女嫁,皆不受對方之約束,可自由選擇。
理教徒包括男女法師婚嫁,除教內賜福外,結婚儀式,採一般習俗儀式,及理教堂公所結婚儀式。但證婚人須請福壽雙全者為佳。
喜慶禮儀:例如壽禮按理教規定,道不言壽,與一般習俗不同,理教堂公所領正大法師如七十歲者,可以舉行紀念法會,誦經祈禱,延年益壽,此指整壽而言。俗語說:「人生七十古來稀」。表示紀念而已。但不要舖張浪費,節儉衣食,便是修,其他慶典亦然。
喪葬儀禮:理教徒了凡皈安公祭有四:
有護座以上法師位者,公祭得穿法衣,信徒穿便衣,公祭開始:主祭者與祭者各就位,唱頌詩,主祭者代表行五獻禮……。讀祭文,行三鞠躬禮,禮成。但不得用酒杯供獻。
領正副領正法師了凡皈安公祭儀式:法師穿法衣,信徒穿便衣,主祭者祭者各就位,主祭者代表行五獻禮……。讀弔祭文,行三鞠躬禮,禮成。但不得用酒杯供獻。
蓋旗禮儀式:凡領正大法師、副領正法師或長老以及法師對教有功德者,享有此項榮譽。
辭靈儀式:凡領正大法師、副領正法師以及長老享有榮譽靈禮者,大殮後,法師及信徒辭靈儀式:主祭者與祭者各就位,主祭者代表上香、獻花、獻果、行三鞠躬禮,然後轉棺。了凡者如係男士,由右往左轉三遍,然後往左向右轉三遍,到靈前行一鞠躬禮,禮成。如係女士了凡,由左向右轉三遍,然後由右向左轉三遍,再到靈前行一鞠躬禮,禮成。
理教儀節:陞壇開始,總領正就位,
擊鼓十三響。
鳴鐘十三響。
聖職人員在聖宗古佛前相對站立,有法持法,無法垂手轉念。
請師父慈悲,朝聖下參。
持香誦讀香讚……。
送香。
總領正向聖佛下三參,再向左右各下三參。
聖職引總領正到羊師祖壇前上香、接香及向羊師祖下三參……。
理教參禮:理教不叩頭,俗曰:「下參」。一般禮節是鞠躬或作揖等。進了理門就是下參,此參名曰:金斗報母參,參參不離一尺三,門外千叩首,不如理門下一參。下參的方式:兩足並齊,十指並攏,雙手從容,抬頭見佛,低頭雲蒲團,眼觀鼻,鼻觀心,彎腰曲背,手放於蒲團,跪腿、頭心頂地,心念「無字真經」一遍,撐背抬頭,再起後身,站起,一參下好,延年益壽,一生順序。
一般禮儀:理教在齋期或點傳聖理的儀式中,有各種讚詩,儀式隆重。至一般的稱謂,則多隨俗,通常總領正或領正法師稱信徒都稱姓號或某師弟,信徒稱總領正或領正法師多以「師父」或依其聖職稱呼之。理教法師另有法衣法帽。依其法位高低而在衣襟上分扣數,並有不同的顏色來識別。此種法衣法帽多在典禮中著之,平日可隨俗。
理教徒的生活:除必須戒絕煙酒外,與一般人民生活無異。不但法師可以結婚,而且在食的方面,葷素兩便,如能吃素更好。惟特重「入世」法的修治,但不勉強效法佛教出家人的苦行。
點理:信徒皈依理教,請師父傳理,名曰:「點理」。亦即點傳聖理,這是理教徒遞代相傳的基本禮節點理。除儀式隆重莊嚴外,由領正法師當面口傳心授,傳者為師,受者為徒。且不妄傳,輕傳、私傳、信徒得了師父的聖理以後,(以無字真經為主)如遇災難,只要將「無字真經」出口誠心唸三遍,聖佛聞聲救難,當能逢凶化吉,遇難成祥。
經典:理教在台復教,先後整理編著理教史畫,理教彙編,理教規範,理教述要,(中英文對照)聖宗古佛真經集,在理真經新解,趙總領正理明大法師語錄,參經新解,包括忠經、孝經、觀意經、黃庭經等。理教研真錄,理教復教十週年,理教淺說,理教與人生、教章、會章等。
傳教儀式:各地理教堂公所領正大法師,領有法寶牒文及傳教證明書,即可傳教,要依法寶牒文內所載,不可踰規行事。
受法:理教受法,凡信徒有功於理教,不分男女。出錢出力,辦道有功者,一年晉級陞法,二年點放,如在大學或研究所有碩士博士學位者,及對理教有研究心得者,不受此限制,另行點放法位。
開光典禮儀式:
應具備物品如下:新毛筆若干支。按開光人數多少而定。新毛巾若干條,新鏡子一只,剪刀兩把,絲綢一段。剪綵,開光典禮座台一座。
典禮開始:全體肅立,聖職人員就位,站在佛座前兩旁。由法師恭請 領正大法師陞立佛壇上右座旁、啟扉。開光者排列預備:開頭光者人數多少均排列一行,由法師指導行三參禮,起立。由左邊聖職人員將毛筆毛巾各一支交與開光者向佛行一鞠躬禮。交與右旁聖職人員,雙手遞與領正大法師。領正大法師開光頌詞:用筆指點……。開光畢,將毛巾遞與開光之善士,自己擦面,永久不生面斑。開光毛筆給小學生用。開智慧,考試中。開光善士借開佛光,萬事順遂,福壽綿長。開光畢,善士下三參退席,領正大法師閤扉。
附新理暨放法之規定:
新理皈依由求師引師,引導壇房,在壇前向師座下一參。陞上蓮台站立。由領正大法師傳教,計廿分鐘,傳畢。
新理皈依乾坤分度。安行由五人至十人,行數不拘。
童子理不分乾坤,同時點傳。
新理皈依之儀式與點放聖法之禮節:莊嚴隆重,俾信徒皈依精神愉快,衷心崇敬,畢生不忘。佛緣人緣融為一體,為修道鞏固的基礎。
放法擇法應求一致。依理左手在外,係天蓋地,右手在內,陰抱陽,內中是子午陰陽相配,天人合一之心法,與佛接靈而通達無阻。為理教統一之聖法,切須默記,不可錯亂。
領正見領正求順之規定:凡本師陞座,一律行參禮。無論在本堂或外堂均同。但其他領正陞壇亦得求順,但不下參,進壇房互相一揖說:「師兄慈悲,一理心照」。師座答:師兄「佛光普照,道運亨通,一理心照。退,師兄慈悲」。師座答:聖佛慈悲,師兄帶福回家。
教服制定:理教教服──法衣。對外代表一教之服,對內分別法位。計分總領正、宏道領正、領正、副領正,以及幫陪監護各座法師。均有分別,以辨別法位。
法牒:理教「法寶牒文」為教宗羊來如師祖親訂,為點放領正副領正傳教法寶,陞座前懸掛佛前領正頭頂後方,名曰頭頂聖法,是代表聖宗古佛暨羊師祖傳教,如無法寶牒文者,視為外道。
繼承法制:總領正「了凡」或退休前,由其將繼承的領正姓名親書於法寶牒文上面繼承之。理教堂公所領正大法師「了凡」退休前,應預書姓名於法寶牒文內繼承之,但繼承人以有法師位者為限。惟法師須品行端正,信徒虔誠,呈報總會點派頒發法牒,以昭慎重。
教章:理教教章,茲為延續本教法統,謹遵羊師祖親書大法制定教章一冊,計十六章,一四九條,飭全體信教徒恪守不渝。
齋期:有二:
大齋期──正月十三日為教宗羊來如聖誕。二月十九日聖宗古佛顯化菩薩身聖誕。四月初八為尹來鳳先師創立理教公所紀念日。六月十九日為聖宗古佛顯化菩薩身授記紀念日。九月十九日為聖宗古佛顯化菩薩身度道紀念日。臘月初八日為尹先師了凡成真忌辰。
小齋期──正月初一日向佛祖朝聖拜年。三月初三日為聖宗古佛首度羊師祖授理紀念日。八月十五日為幫陪監護法師陞座度道紀念日。
法會:理教法會──正月十五日為上元法會,撒路燈祈禱。七月十五日為中元法會,放河燈,追悼並超度有功於國家社會者之亡靈。十月十五日為下元法會,祭祖,慎終追遠。 五、組織
民國十七年,全國理教聯合會在上海成立,公推張一塵為委員長。民國二十一年,在上海召開各省、市、區代表大會,更名為中華理教總會,選舉張一塵為委員長,是為中華民國最高之理教機構。三十六年六月十九日,全國各省市代表於南京召開第一屆代表大會,選舉王有才為理事長。
三十八年,部分會員隨政府來台,發起中華理教總會在台復會,民國三十九年三月四日,依法登記,奉准復會,迄今八十九年已十七屆,現任理事長為林松輝。
中華理教總會是由全國理教徒所組成之人民團體,以整理教規,保護教產,宣揚教義,福利社會為宗旨,總會之下於全國各省、院轄市設立分會及各縣及省轄市設立支會。各地理教公所是各縣市支會的團體會員,凡在本會登記有案之理教堂公所歸依,持有在理證明者,均有資格申請入會而為個人會員,神職人員不得規避入會。由全體會員定期推選會員代表,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選出理監事,執行會務工作。
目前中華理教總會有台灣省、台北市、高雄市三個分會,而台灣省分會有二十一個縣市支會,各地分支會所屬公所團體會員有七十八所,個人暨直屬會員約五千七百人。總會秘書處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三人,襄助會務之處理與推展;秘書處設有會務、會籍兩組暨總務、會計兩部門。有關於教內專門性之工作,則另設弘法、教育、文化、法規、國際、青年、兩岸理教交流七個委員會,分別聘各有專長之教正擔任召集人。
六、教務概況
為明瞭各地理教堂公所及省縣市分支會實際作業情況,中華理教總會經常組巡迴佈道團,每年按期分赴教區所在地訪問信教徒及會員,對宏揚理教與實際生活行動的實況,作為檢討與改進之依據。
召開座談會:對當前改善社會風氣,淨化人心,作深入之研討。並激發與會人士今後應以「入世」婆心。捨己為人的聖理大道,為社會服務。進而作到「不為自己求快樂,但願眾生得離苦」。如此,方不負是一個虔誠的理教徒。願今後大家應互勵互勉共同為理教而努力。
中國聖理書院、台灣聖理學院:本教鑒於信徒日漸增多,辦道人員及傳教法師的素質必須跟上時代,合乎潮流。曾於民國四十二年創立「理教聖理學院」,民國六十五年創立台灣聖理學院,依照世界宗教神學院組織規定暨配合中國宗教傳統文化時代的需求,培育傳教人才。點派至國內外擔任傳教聖道工作。嗣經改組為科系增加至十六班之多。於六十年又奉令改為「中國聖理書院」。改組為院本部及研究所碩士班、哲士班、博士班。培育國際傳教人才。於民國六十年奉教育部台(60)高一一九○號通知改為「聖理書院」並函內政部辦理立案手續。旋奉內政部台內民字第四一三八三號通知改為「中國聖理書院」。准予備案迄今。
該院置院長一人,由總領正趙東書博士兼任,設教育長一人,聘由林松輝博士擔任,至其他班科系主任、教授均聘請由國內外知名學者專家分別充任。計畢業同學除在國內服務外,多係點派國外工作。不僅對理教發揚光大貢獻良多。且對國民外交深具正面意義。
七、社會服務(福利)措施
中華理教總會對社會服務(福利)措施簡述於下:
指導各省市縣分支會會務進行事宜。
教規整理與執行事宜。
擴大戒煙戒酒及拒毒事宜。
舉辦臨時災害賑濟及其他慈善公益事項。
倡導節約運動事宜。
理教書籍、經典、審查整理事宜,暨編纂刊物之發行等事宜。
設立義學,拍攝電影及倡導一切社會教育事宜。
設立教義研修機構,培育傳教人才等事宜。
維護教產,協助修建理教堂公所等事宜。
協助政府推行政令事宜。
組織理教巡迴佈道團,分赴各地教區宣揚理教教義等事宜。
輔導會員進修及其他有關社會福利事宜。
理教公所對社會服務(福利)措施簡列於下:
協助海內外各地理教堂公所教務進行事項。
教規整理與執行事項。
督飭理教堂公所齋期、法會、執行考核事項。
召集全世界教務會議,檢討教務發展興革事項。
執行法師會,及釐定教務計劃,審定法師資格暨教籍進退評議事項。
法物保管及整理事項。
有關聖職人員考核、任免、獎勵及宏法佈道事項。
有關宗教事業經費籌募,及功德樂捐等事項。
掌理教史編纂,文獻整理。及理教書刊審核出版等事項。
執行社會有關慈善救濟,暨拒毒禁煙酒運動事項。
監督各級理教堂公教產及經費收支等事項。
執行各級傳教士研究學業及進修等事項。
暨其他有關社會福利事項。
中華理教總會於民國十七年七月一日在上海成立。民國三十七年調查全國各省市縣理教堂公所共四千八百五十處,信徒約一千四百餘萬人之多。截至目前更不止上數。本教現正透過某種管道,擬與紅十字會作初步研究,如何能與大陸各教區理教堂公所負責人,作進一步的連繫與溝通,以利教務之進展。本教在台聖職人員,計有二百餘人,教徒約二十餘萬人。
理教在台復教後,趙總領正東書,曾於民國四十年三月首次赴香港訪問理教道親,宣揚教義,並宏揚中華文化。第二次係於五十四年間,再赴香港主持清堂公所新堂落成典禮,並開光大典等事宜。同年十月廿八日又赴香港考察教務。並研討教務今後興革事宜。五十五年元月十五日上午十時點放張玉坡幫正為香港清堂堂公所領正大法師聖職。授與法牒,開壇傳教。五十六年八月一日赴東南亞考察有關文教、社團、僑社等。藉便宏揚聖道。有助於復興中華文化,使海外人士更能進一步瞭解中華文化倫理道德之偉大,暨中國政治哲學以倫理道德精神為出發點。以行民主科學為目的。提倡信義主張和平,促進世界大同,各民族一律平等。此次訪問的國家計南韓、日本、菲律賓、泰國等地。為時兩個多月,收獲頗豐。
總領正陳志泉曾於七十四年元月間,隨中華民國宗教團體奉邀出席參加美國總統雷根第二任就職大典,事後順便訪問華府清心堂公所、舊金山觀音堂公所、大阪觀音堂公所、漢城居善堂公所等。研討教務發展的方向,暨宏揚理教中心課題,講解家齊國治的聖道。提倡戒煙戒酒有益身體健康的哲理。當初各級教區公所在座談會時,有關建設事項,今後應興應革事項等資料。帶回詳為研討與改進,作成結論,俾作施教之參考。
八、總結
理教是繼承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孟中國道統優良文化的實行者,以忠孝為教義,簡而易行。以煙酒為戒律,增進國民身心健康,純係一種「入世」修的典型宗教。雖有其他宗教「性命雙修」的教理,而無其他繁文縟節的約束。惟特重修持善行,來充實心靈上的空虛。由此我們相信清淨無染的善念,定會淨化被公害污染的社會。進而匡扶世道,改進社會邪風,端正人心,促進人類和諧,國家安康,開拓光明燦爛真善美的境界。